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
核心区别速览表
| 维度 | 虚假诉讼罪 | 诈骗罪 |
|---|---|---|
| 核心定义 | 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
| 核心法益 | 主要保护:国家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 次要保护:他人财产权 |
主要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 |
| 行为方式 | 核心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 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如虚构投资、冒充身份、设置骗局等,核心是让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 |
| 主观目的 | 核心目的:妨害司法秩序,骗取财物是常见目的之一,但不是唯一目的,也可能为了逃避债务、获取其他非法利益(如转移资产、争夺子女抚养权等)。 | 唯一且核心目的: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
| 行为阶段 | 发生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是“程序内”的犯罪。 | 发生在诉讼程序之外的日常民事、经济交往中,是“程序外”的犯罪。 |
| 犯罪形态 | 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才入刑,但立案标准是行为本身)。 | 结果犯,必须以“骗取数额较大财物”为既遂标准,如果未骗到财物,则可能构成未遂。 |
| 主体身份 | 特殊主体,通常是诉讼参与人(原告、被告、第三人等)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 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都可以构成。 |
| 法律条文 | 《刑法》第307条之一 | 《刑法》第266条 |
核心法益(保护对象)不同——这是最根本的区别
- 虚假诉讼罪:它首先侵犯的是国家的司法秩序,想象一下,如果法院每天都在处理虚假的案件,法官如何判断真伪?法律的权威何在?公民如何相信司法?虚假诉讼罪的首要目的是惩罚那些“污染”司法水源的行为,维护法院审判的正常进行,财产损失是其次要的、附带可能造成的损害。
- 诈骗罪:它保护的唯一核心法益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这个罪名的设立,就是为了防止人们的财产被他人以欺骗手段非法夺走,整个犯罪逻辑都围绕着“骗钱”展开。
简单比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虚假诉讼罪 像是在法庭这个“神圣殿堂”里撒谎,亵渎的是法庭的权威和审判的公正。
- 诈骗罪 像是在日常生活中设下骗局,目标是直接拿走你的钱包。
行为方式和阶段不同
- 虚假诉讼罪:
- 方式:必须通过向法院提交诉状、证据,启动并参与民事诉讼这一特定方式来实施,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的行为,都是为了在法庭上“过关”。
- 阶段:行为发生在诉讼程序内部,它利用了国家的司法程序作为犯罪的工具。
- 诈骗罪:
- 方式:方式非常广泛,只要能骗取对方信任并让其“自愿”处分财产即可,签订虚假合同、电信诈骗、网络刷单、冒充客服退款等。
- 阶段:行为发生在诉讼程序之外的普通社会交往中,它不依赖法院的审判程序来实现犯罪目的。
关键区别点: 行为是否发生在“打官司”的过程中。
主观目的不同
- 虚假诉讼罪:目的具有多样性。
- 骗取财产:最常见的,如虚构债务,通过法院判决拿到别人的钱。
- 逃避债务:为了使自己欠的 legitimate(合法)债务无法被法院执行,与他人串通,制造一个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用虚假的债权来“对冲”真实的债务。
- 其他非法利益:通过虚假诉讼争夺房产、股权,或者为了在离婚诉讼中多分财产,或者为了排除竞争对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 核心:只要其行为主要目的是“打一场假官司”,妨害司法,就可能构成本罪。
- 诈骗罪:目的具有单一性。
- 核心且唯一目的就是“非法占有”,即想永久性地、非法地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或者转给第三者所有,整个过程的设计都是为了“骗钱”。
罪数问题: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这是实践中最复杂也最重要的一点,当一个行为同时符合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时,如何处理?
典型案例: A为了骗取B的钱,与C串通,由C起诉A,A“承认”债务,法院判决A向C支付100万元,然后A用这个判决去强制执行B的财产。
在这个案例中: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对A和C的行为:
- 符合虚假诉讼罪:他们捏造了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 也符合诈骗罪: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方法(虚假诉讼)骗取了B的100万元财产。
A和C的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这在刑法上称为“想象竞合犯”(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
处理原则: 从一重罪处罚,即选择法定刑更重的那个罪名来定罪量刑。
如何比较轻重?
- 比较基本法定刑:
- 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诈骗罪(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法定刑相同。
- 比较加重情节的法定刑:
- 虚假诉讼罪(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诈骗罪(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诈骗罪的加重情节(数额巨大)的起点(3万-10万以上)通常低于虚假诉讼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可能涉及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在骗取财产数额较大的情况下,诈骗罪的量刑往往比虚假诉讼罪更重。
当行为人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通过提起虚假民事诉讼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时,其行为同时构成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应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因为诈骗罪的法定刑设置对于骗取财物的行为更具威慑力,也更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条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实施虚假诉讼犯罪,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特征 | 虚假诉讼罪 | 诈骗罪 |
|---|---|---|
| 本质 | 诉讼程序滥用罪 | 财产侵害罪 |
| 妨害司法、打假官司 | 非法占有、骗钱 | |
| 场景 | 法庭内外 | 日常生活、经济往来 |
| 核心 | 为了“赢”一个不该赢的官司 | 为了拿走不属于自己的钱 |
- 如果你想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去骗钱、赖账或争夺其他利益,首先考虑的是虚假诉讼罪。
- 如果你在打官司之外,用各种花言巧语、伪造文件等手段去骗钱,那就是诈骗罪。
当两者目的重合(即打假官司就是为了骗钱)时,最终会以更重的诈骗罪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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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www.nbhssh.com/post/10624.html发布于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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