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士对监察委持何立场?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答案也比较复杂,不能简单地用“支持”或“反对”来概括,法律人士对监察委的态度是多元、分化且不断演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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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将法律人士(包括学者、律师、退休法官检察官等)的态度分为几个主要的阵营,并且这种态度也随着监察委制度的实践和《监察法》的修订而发生变化。
压倒性的支持派(主要来自体制内和部分学者)
这部分法律人士对监察委持非常积极和肯定的态度,他们的支持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 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反腐败难题:在监察委成立之前,中国的反腐败力量分散在纪委、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预防局等多个部门,存在“九龙治水”、职能交叉、标准不一等问题,监察委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调查权整合,形成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被认为是“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制度创新”。
- 提升了反腐的效率和力度:监察委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强大权力,包括谈话、讯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勘验检查、鉴定、技术调查等12项措施,这使得调查手段更加丰富,突破了以往检察机关在调查职务犯罪时的一些限制,极大地提升了办案效率和对腐败行为的震慑力。
- 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法律角度看,监察委的设立是中国特色监察制度的完善,它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相结合,实现了对所有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填补了对部分非党员干部(如国企管理人员、公办教师等)监督的空白,被认为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重要升级。
- 体制内的认同感:许多在体制内工作的法律人士(如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的人员)认为,监察委的成立有助于净化政治生态,营造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他们对这一制度有较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持有疑虑和批评的“改良派”或“谨慎派”
这部分法律人士人数不少,他们不完全否定监察委的初衷和成效,但对其实践中的一些问题表示担忧,并希望通过改革和完善来解决问题,他们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
- 权力边界与法治化问题:这是最核心的关切,监察委的权力巨大,特别是“留置”措施,长期羁押且不经过司法程序,这与《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拘留”和“逮捕”的规定存在冲突,他们担心,不受司法审查的强大权力可能导致权力滥用,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
- 程序正义与权利保障:批评者指出,监察委的调查程序具有“封闭性”和“秘密性”,被调查人(尤其是留置人员)的律师在调查阶段无法介入,辩护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整个调查过程缺乏有效的司法监督和外部制约,有违“程序正义”的法治原则。
- 监察与司法的衔接问题:监察委调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如何将监察证据(如讯问笔录、证人证言)无缝衔接并转化为符合刑事诉讼要求的法庭证据,在实践中存在困难,有时,监察程序的“快”与司法程序的“慢”之间也存在张力。
- 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影响:律师在代理涉及监察委案件的当事人时,会面临巨大的困难和风险,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是普遍现象,监察委的介入有时会使得正常的辩护活动难以开展。
持有根本性反对意见的少数派
这部分法律人士(多为学者、人权律师和独立法律人)对监察委的制度设计本身持根本性的批评态度,他们的观点更为激进,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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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宪风险:他们认为,监察委的设立和运作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司法机关(检察院、法院)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将部分本属于司法的权力(如强制措施决定权)转移给了行政机关性质的国家机构,这与宪法确立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相悖。
- 回归“人治”而非“法治”:他们认为,监察委的强大权力和缺乏有效制衡的运作模式,使得国家治理更加依赖于某个机构的强力意志,而非法律规则的约束,这有悖于现代法治精神,容易滑向“人治”的轨道。
- 对法治根基的侵蚀:他们担心,监察委在实践中的一些做法(如“以纪代法”、“以纪压法”)会进一步侵蚀法治的根基,使得法律成为权力的附庸,而不是权力的边界。
态度的演变:从激烈争议到逐步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人士对监察委的态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时间推移在动态调整:
- 初期(2025年《监察法》出台前后):争议最为激烈,许多学者和律师对监察委的权力边界、留置措施的合法性等问题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 实践与磨合期(2025-2025年):随着监察委的全面铺开和运作,一些实践中的问题(如与司法衔接不畅、律师权利保障不足等)逐渐暴露,促使官方和学界开始思考如何完善制度。
- 改革与完善期(2025年《监察法》修订):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了重要修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将“留置”措施的审批权上收到上一级监察委。
- 这一修改被广泛解读为对学界和实务界批评的回应,它试图通过内部监督和审批程序的收紧,来防止基层监察权的滥用,解决“谁来监督监察委”的部分问题。
- 这标志着,即使是制度的设计者和坚定支持者,也承认监察委的权力需要被更好地“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法律人士对监察委的态度是一个光谱,而不是一个简单的二元对立。
- 支持者看重其作为“反腐利器”的效率和成果,认为它符合中国国情和政治现实。
- 改良派/谨慎派承认其必要性,但更关注其权力行使的法治化、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希望通过改革趋利避害。
- 反对者则从宪政和法治的根本原则出发,对其制度设计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可以说,监察委的设立和运行,已经成为中国当代法治进程中一个绕不开的核心议题,它深刻地反映了“效率与正义”、“权力与权利”、“政治与法治”之间的复杂博弈,而法律界内部持续的讨论、批评和建设性意见,正是推动这一制度走向更加成熟、更加法治化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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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www.nbhssh.com/post/6962.html发布于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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