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玛诈骗二审,量刑是否调整? “发卡诈骗”通常指的是利用“跑分平台”、“第四方支付”等方式,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提供资金转移和结算服务的犯罪行为,行为人本身可能不直接实施诈骗,但他们的行为是整个犯罪链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因此法律上将其定性为诈骗罪的共犯,或者单独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一审判决下来后,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