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法律条款具体有哪些规定?
核心法律依据
取保候审的核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关键的条款是第六十七条,它明确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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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解读:这指的是犯罪情节较轻,法定刑本身就不重,或者只判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由于社会危险性不大,无需羁押。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解读:这是最常见、最核心的适用情形,它包含两个条件:
- 刑期条件:根据初步判断,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的刑罚是“有期徒刑”及以上(包括无期徒刑、死刑)。
- 社会危险性条件:这是关键,办案机关需要综合评估,认为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以下几种社会危险性:
-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如果办案机关认为嫌疑人存在上述任何一种危险,就不能适用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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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 解读:指嫌疑人因患有严重疾病(如严重的心脏病、癌症、传染病等),无法在羁押场所内正常生活,且保外就医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解读:这是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同时防止超期羁押,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但在法定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期限内案件仍未办结,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
(五)符合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解读: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新增的内容,专门针对特定人群,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生活不能自理的人;
-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的。
取保候审的决定和执行机关
- 决定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这三个机关在各自的诉讼阶段(审判、审查起诉、侦查)都有权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
- 执行机关:公安机关,无论哪个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如监督、传讯、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等,都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
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期限
- 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办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 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两者择一即可。
- 保证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等)。
- 保证金:数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险性、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决定。
- 期限:
- 取保候审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各自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总和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公安阶段取了6个月,检察院阶段最多还能取6个月。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法律后果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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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违反规定的后果:
-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的解除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在以下情况下,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 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情节显著轻微、已过追诉时效等)。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 案件办结,作出判决、裁定后,取保候审自动解除。
- 其他需要解除的情形。
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退还保证金,并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强制措施。
| 项目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 核心要点 |
|---|---|---|
| 适用条件 | 第六十七条 | 罪轻(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 罪重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患重病或生活不能自理; 羁押期已满,案件未结; 特殊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等)。 |
| 决定机关 | 第六十七条、第九十六条 |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 |
| 执行机关 | 第六十九条 | 公安机关 |
| 期限 | 第七十七条 | 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检法总和) |
| 违反规定 | 第七十一条 | 没收保证金、监视居住、逮捕 |
| 解除 | 第七十九条 | 案件不追究、期限届满、案件办结 |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为法律条款的梳理和解读,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案件的处理非常复杂,需要结合证据、情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强烈建议咨询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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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www.nbhssh.com/post/4761.html发布于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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