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第八条法律保留范围如何界定?
什么是“法律保留”?
法律保留,就是指“专属立法权”,它指的是在国家立法权限的划分中,对于某些关系到国家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重大利益的根本性事项,只能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中国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制定法律(Law)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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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义:
- 专属权:这些事项的立法权专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 禁止授权:行政机关(如国务院)等不能通过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等方式来规定这些事项,也不能被授权去规定。
- 保障人权:法律保留原则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防止行政机关随意限制或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权利的最终法律屏障。
- 维护法制统一:确保国家最重要的制度和政策由最高立法机关统一制定,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立法法》第八条的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明确列举了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这些事项通常被称为“法律保留事项”或“绝对法律保留事项”。
以下是第八条的原文和通俗解读:
《立法法》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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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七)民事基本制度;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对第八条各项的详细解读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 解读:涉及国家领土完整、国防、外交、国籍、领海、领空等最根本的国家利益,宣布战争状态、划定国界、授予和撤销国籍等。
- 举例:《国籍法》、《国防法》、《领海及毗连区法》。
(二)各级国家机关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 解读:这是国家权力的核心架构,规定了谁来组成国家机关(如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这些机关如何运作,以及它们各自拥有哪些权力。
- 举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 解读:这是中国的三大基本政治制度,规定了少数民族地区、香港/澳门等特殊区域以及城市/农村基层群众(如村委会、居委会)如何实行自治。
- 举例:《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四)犯罪和刑罚
- 解读:这是最经典的法律保留事项,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权,只有法律才能规定什么是犯罪以及应受何种惩罚。
- 举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任何行政法规都不能设立新的罪名或规定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 解读:这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关键条款。“政治权利”如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如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这些直接影响公民最核心的权利,必须由法律来规定。
- 举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属于法律)、《行政强制法》、《刑事诉讼法》。
- 重要提示:这里有一个著名的“绝对保留”事项,即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根据《立法法》第九条,即使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不能将这项立法权授权给国务院。
(六)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 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属于集体或个人的财产(如土地、房屋),这是对公民财产权的重大干预,必须依据法律进行。
- 举例:《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是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制定的,但其内容严格遵循了法律保留的原则,对征收的条件、程序和补偿标准做出了详细规定)。
(七)民事基本制度
- 解读:规定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举例:《民法典》,它规定了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所有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 解读:国家的经济命脉和国家财政的根本,这些制度决定了国家如何运行经济、如何管理公共财政。
- 举例:《预算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对外贸易法》。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 解读:规定了公民、法人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程序。
- 举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
(十)兜底条款
- 解读:“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这是一个弹性条款,意味着除了上述九项外,凡是具有“基本性、全局性、根本性”特征,涉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基本制度的事项,都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这为应对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律保留的意义
- 保障人权:将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权力牢牢锁在立法机关手中,防止行政权的滥用。
- 维护法治统一:确保国家最重要的法律由最高立法机关制定,避免政出多门,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 划分立法权限:为中央与地方、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立法权划分提供了清晰的边界,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
- 限制行政权力: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即“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依法行政的核心要求。
《立法法》第八条是中国的“立法宪法”,它通过列举的方式确立了“法律保留”原则,明确了哪些事项是“立法禁区”,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用法律来规范,这一原则对于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公权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具有不可替代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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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www.nbhssh.com/post/3135.html发布于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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