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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律援助中心能提供哪些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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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律援助中心能提供哪些免费服务?摘要: 什么是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是由政府设立,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其核心目的是保障公民平等获得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主...

什么是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是由政府设立,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其核心目的是保障公民平等获得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青岛法律援助中心能提供哪些免费服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能

  1. 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接收和审查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
  2. 指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指派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3. 监督管理: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服务质量。
  4. 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5. 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 经济困难标准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经济困难,青岛市的经济困难标准,通常执行的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可能会有调整,建议咨询当地中心确认,个人或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即可。

(二) 事项范围

经济困难的公民,在以下事项中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 刑事辩护与代理

    青岛法律援助中心能提供哪些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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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 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2. 民事、行政案件

    •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申请财产保全的。
    • 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 请求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扶养、抚养、收养、监护等纠纷的。
    • 请求征地拆迁相关补偿的。
    • 请求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
    • 请求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
    • 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权益的。
    • 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
    •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 军人军属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的。
    • 请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 请求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 请求食品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 请求产品质量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 请求环境污染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 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 请求征地拆迁补偿的。
    • 请求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
    • 请求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
    • 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权益的。
    • 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
    •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的。
    • 军人军属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的。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流程)

  1. 提出申请

    • 申请地点:向案件审理地、劳动仲裁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 申请方式:可以亲自前往,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如“12348”法网)等方式咨询后办理。
    • 所需材料
      •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 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村(居)委会或街道办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等。
      • 案件相关材料:起诉状、判决书、仲裁申请书、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
      • 法律援助申请表:在法律援助中心现场填写。
  2. 审查审批

    • 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 符合条件的,会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律师。
    • 不符合条件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3. 指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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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派的律师会与您联系,了解案情,并提供法律服务。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方式

市级中心

  • 名称: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
  •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5号(青岛市司法局一楼)
  • 咨询电话0532-12348 (全国统一法律服务热线,接通后会根据您的位置转接到当地)
  •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各区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方式

区市名称 中心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市南区 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7号甲 0532-85912348
市北区 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 青岛市市北区大连路16号 0532-83012348
李沧区 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 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87号 0532-87612348
崂山区 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6号 0532-88912348
西海岸新区 黄岛区法律援助中心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双珠路266号 0532-86912348
城阳区 城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19号 0532-87812348
即墨区 即墨区法律援助中心 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振武路496号 0532-88512348
胶州市 胶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青岛市胶州市北京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西楼 0532-82212348
平度市 平度市法律援助中心 青岛市平度市人民路79号 0532-88312348
莱西市 莱西市法律援助中心 青岛市莱西市上海中路9号 0532-88412348

温馨提示

  1. 提前咨询:在准备材料前,建议先拨打 12348 热线或直接前往就近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确认您的情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了解所需的具体材料清单。
  2. 材料准备齐全:一次性准备齐全所有材料,可以大大提高申请效率。
  3. 如实陈述:在申请和咨询过程中,请如实陈述您的情况和诉求,以便获得最准确的法律帮助。
  4. 工作时间:请注意各中心的办公时间,避免跑空。

希望这份详细的指南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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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ANYc3cd6本文地址:https://www.nbhssh.com/post/11822.html发布于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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